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为了吸引眼球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36岁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到案后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不恶意造谣、
对此,
6月9日上午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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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同时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公民上网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